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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共治、科技赋能!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坪山实践
坪山区位于深圳市东北部,总面积166平方千米,常住人口总数60.87万人。2022年,坪山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79.6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增加值754.27亿元,占比约七成。坪山区产业园区密布、城中村多、流动人口多,调解治理难度大。
2017年以来,坪山区坚持以民生诉求改革为抓手,以打造“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需、我有所为”的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从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入手,持续推进“小切口、深层次、渐进式”改革。特别是今年以来,坪山区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基地入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数字枫桥”应用示范单位,坪山区智能社会治理数字孪生平台及应用入选全国数字孪生城市技术应用典型案例,坪山区市域社会治理平台入选2023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治理创新案例,《坪山区夯实“三治融合”基础打造精明善治典范城区》入选“全国三治融合基层治理十大创新案例”(系全市唯一入选案例),同时《坪山区以民生诉求系统改革为抓手积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荣获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案例(2023);《创新社会治理“心治”模式,率先构建社会心理服务“123456”体系》入选由国家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评选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案例”,为构建新时代“枫桥经验”提供坪山样本,贡献坪山力量。
党建引领
“政治”擎力聚能
去年以来,因房价下跌和楼盘配套、质量等问题,不少楼盘交楼即引发业主维权。坪山区不仅迅速为居民化解了难题,还顺势而为完善组织建设,使党支部成为小区治理的“主心骨”,深化小区党组织引领下的“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其他自治组织”协同共治模式,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增进社区和谐。
近年来,坪山区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点题、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大力推进“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民生诉求系统”和党建引领居民小区协同共治改革。目前全区62个居民小区100%单独组建党支部。通过党建引领居民小区治理,让小区党员成为街坊邻居的“贴心人”,“有问题找党员、找书记、找支部”成为业主共识。
科技赋能
“智治”精准提效
龙湾市场一处路面因为项目施工,施工方在路面上架了一块铁板,每当有车辆经过时,就会发出咚咚的声响,“白天还好,但到了晚上噪音特别清楚。”一位住在旁边的小区居民说道。市场格的志愿者在日常服务时,了解到居民反映的这一情况,立即发到站格治理工作群,分站长当夜就联系施工方更换了路面铺装铁板,“现在几乎听不到什么噪音了,没想到社区效率那么高,下午反映的问题当天就解决了,为社区点赞!”该居民表示。
协同联动
“法治”保障解纷
欠薪问题事关劳动者权益、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针对政府调解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坪山区率先在全市成立枢纽型劳动关系社会组织——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培育34个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承接各类劳动关系公共服务,发展一支474人企业劳动关系协调员队伍。
“劳资纠纷涉及许多法律法规,还涉及到企业经营不善、企业搬迁、企业用人调整等复杂问题,需要我们引进专业人士来当调解员。”据介绍,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会从2013年开始做劳资纠纷调解,重点吸纳辖区企业人事高管、工会人员、社会专业人士加入调解队伍,通过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员培训,实现前端预防和调解,将纠纷及早化解、让劳动者尽早维权,也减轻了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压力。
为了充分发挥调解在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作用,切实解决好当事人的“急难愁盼”,2021年坪山区还在全市率先试点劳动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司法调解和社会化调解的“四位一体”调解平台,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诉讼更加便民、高效、规范,努力把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消除于萌芽,促进区域和谐稳定。2022年,通过该机制,共化解了244件劳动争议案件。
多元参与
“自治”激活社会
高空抛物、乱扔垃圾、不牵绳遛狗、烧烤摊油烟噪声扰民……这些都是社区治理中的“疑难杂症”。为了破解这些难题,坪山区创新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打造了一批优秀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如阿潘工作室、彦涛工作室、陈丽卿工作室、光哥工作室等。通过人民调解员直接到企业、小区、居民家中进行现场调解,第一时间化解社区矛盾纠纷。
“坪山区有不少城中村建筑涉土地权属纠纷。要解决这些纠纷,一定要在基层化解,让矛盾不出村。我们的调解员要了解村里的情况,要有经验、有耐心,一次调解不了,就天天上门,让居民知道这件事有人管,我们是真心实意帮居民解决问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潘名汉说道。
据潘名汉介绍,其于2019年7月设立“阿潘调解室”,创新“四个一”(第一时间、第一现场、第一调解、第一回访)阳光调解工作模式,及时高效化解社区矛盾纠纷,破解片区小产权房纠纷等调解难题。4年来累计走访街道居民群众1000多人次,解决纠纷128宗,成功率98%以上。
挖掘能人达人,打造个人调解工作室,是坪山区激活社区多元共治力量的重要一环。除此之外,坪山区还培育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引导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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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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